学校公告

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实践课管理规定

  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劳动实践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劳动实践课是我校独具特色的一门劳动课程。是脱离教室、课本,需要学生身体力行才能完成的实践课,通过劳动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提高同学之间的协作意识、掌握劳动技能,是培养学生集体荣誉感和责任心的重要渠道。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劳动实践课是必修课。在校生每学年要依照教学计划规定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劳动实践课,时间:周一至周日。

  第二章  领导与管理

  第三条 学校成立劳动实践课领导小组,负责劳动实践课的指导,协调各班之间的关系。执行一周一班的值周制度,前后两个劳动班的交接时间为周日晚7:30分。

  第四条 班主任是劳动实践课组织与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要与学生科积极配合,组织召开课前动员会,明确劳动实践课的重要意义,提高学生参加劳动实践课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劳动观念。

  第五条 学生处具体负责劳动实践课的岗位设置,提供必要的上岗工具和工作条件,并确定一名带岗教师,负责做好上岗学生的技术指导和管理考核工作。

  第三章 岗位设置及要求

  第六条 岗位设置

  劳动实践课岗位设置在教学楼、综合楼、电教楼、校园管理等区域,负责清理卫生、维持秩序等方面的工作。

  第七条 劳动实践周学生的职责:

  1、学生每学年劳动实践课时间为一周。负责清除公共楼层楼梯过道、墙壁、门窗及护栏上的灰尘和污滞;负责清除随地垃圾,清除绿化带里的落叶等杂物。

  2、劳动实践课期间不得私自外出、不得进教室看电视、不得进宿舍睡觉、不得在公共场所打扑克、下棋、打架斗殴等。

  3、上岗前认真听取带岗教师的技术指导和劳动要求,值勤时要礼貌待人,尊敬师长。

  4、上岗时间内,不得从事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其它事宜,按时上、下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得随意更换岗位,周一至周五上下岗时间:上午7:20—11:40 、下午13:50—16:40,周六、周日上下岗时间: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5、注意保护所使用的工具,使用后要统一摆放到位,不得乱扔乱放、损坏、丢失,违者照价赔偿。

  6、服从带岗教师的安排,认真完成劳动实践课任务。遇有机动任务集中时,无故缺席者,按早退处理。

  7、早操晚自习正常进行,周一至周五早操6:00准时出操(周一正常参加升国旗)出操集合地点:在指定地点集合。

  8、劳动实践课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切实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班级及个人总结于周五课间交学生处。

  第八条 班主任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本班学生情况和劳动实践课的具体要求,合理地对学生进行编组,并指定能够认真负责的学生干部担任组长。

  2、做好学生上岗前的动员工作。

  3、坚持每天跟班,对劳动实践课上岗学生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做好督促工作。周一至周五上午7:20—11:40 、下午13:50—16:40;周六、周日:上午8:30—10:30 、下午14:30—16:30。

  4、早操、大型活动正常签到。

  第九条 带岗教师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劳动实践周安排表的要求,在劳动实践课开始前配合班主任组织召开动员会,积极动员每位学生参加劳动实践课,讲明劳动实践课的意义、劳动内容、劳动任务、相关要求,并在劳动实践周前一周将学生按岗位的需要合理分配。

  2、做好各岗位劳动工具、劳动用品的发放和管理。

  3、对上岗学生进行技术指导,及时向班主任及学生处反映学生的上岗情况。

  4、核定上岗学生的工作量,做好班级及个人的考核、鉴定工作,在劳动实践课结束后一周内将学生《劳动实践课考核成绩表》送交教务处,班级量化考核成绩表送交学生处。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条 考核工作由学生处带岗教师负责,要求统一填写《劳动实践课考核成绩表》,并在劳动实践课结束后一周内完成。班级出勤达到全勤、劳动质量较高、无任何请假、无脱岗、无空岗、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时,由带岗教师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审批,将给予该班本月综合考评分数加10--20分,并奖励现金100元。请假人员在5人以上、劳动质量较差、经常空岗无人打扫时,视情况扣除该班本月综合考评分数5—10分。请假人员在5人以下、劳动质量较高、无脱岗、无空岗、无违反校规校纪记录时,将给予该班本月综合考评分数加10分。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包括:班主任跟班情况、班级劳动态度、班级出勤情况、班级劳动任务完成情况四个方面。劳动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第十二条 学生劳动实践周考核等级认定基本标准:

  优秀

  良好

  及格

  不及格

  1、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热情高

  2、准时出勤,无漏岗

  3、着装规范,无长发、染发

  4、保洁质量高

  5、劳动周无请假记录

  1、作态度较端正、工作热情较高

  2、基本按时出勤、有且仅有一次迟到或早退

  3、着装规范,无长发、染发

  4、保洁质量较高

  5、劳动周无请假记录

  1、工作态度基本端正

  2、基本按时出勤,有且仅有两次迟到或早退

  3、虽符合“良”等级第1、2项,但不符合3-5项中任一项(因工作内容而定),则只能评 “ 及格 ”

  1、工作态度不够端正

  2、有两次以上迟到或早退或一次缺勤

  3、虽符合“良”等级第1、2项,但不符合3-5项中任两项(因工作内容而定),则只能评 “不及格”

  4、工作时滞留在宿舍、吸烟、喝酒

  5.工作时打架斗殴

  第十三条 凡是劳动实践课不及格或因故不能参加劳动实践课的须在《考核表》“备注”栏内注明,在学期结束由学生处统一汇总备案,该生不得参加各种评先评优、入团、入党等活动。

  第十四条 参加劳动实践课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或休假。确需请假者,上岗前应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学生请假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上岗后,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带岗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岗;请假学生名单、事由、时间等情况,由带岗教师报学生处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无故不参加劳动实践课者,按旷课处理,周一至周五每日计九课时,周六、周日分别记四课时。对旷课的学生,参照学生管理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五条给于相应的处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视情节与认识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 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应与本班学生一道在学校安排的劳动时间内,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取得劳动课成绩。

  第十七条 节假日原则上不安排劳动实践课学生上岗。

  第五章  评选表彰

  第十八条 每学年年底进行劳动实践课评优活动,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进行表彰。

  第十九条 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主要依据各班课前动员大会、各上岗班级完成任务情况、学生成绩考核情况、各班级的组织管理工作及班主任职责履行等情况。

  第二十条 评选工作采取平时打分、成绩积累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学生参加劳动实践课期间不得违反学校及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二条 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本规定,切实保证我校学生劳动实践课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科

  2013年8月

  上一篇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下一篇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集会制度

上一篇: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下一篇:河南省商务中等职业学校宿舍文明公约